【正職】【約僱人員】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徵才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職缺名稱

約僱人員

職務說明

協助辦理會計、統計及行政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專科以上之統計、會計、稅務、財務等科系畢業者。

2.高中(職)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會計、 統計、稅務、財務等科畢業者尤佳)。

工作地點

10561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工作待遇

本職缺為約僱人員280薪點,依行政院規定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為每點 新台幣129.7元。 

應徵方式

請先行檢附公務人員簡試履歷表(請至銓敘部常用表格下載)

(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559&Page=3998&Index=5 需 含照片、基本資料、經歷、自傳及親筆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請寄10561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臺北市區監理所人事室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7630155分機631) 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主計室約僱科員職代】及白天聯絡電話;以上所需資料及信封上之註記,若提供不實或遺漏,甄試資格即予取消,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負責,合者由用人單位另約時間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本職缺報名至112年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其他資訊

僱用日期自到職日起至112年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受僱人員工作表現不符 工作需求,本所保留片面解除僱用契約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