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期 2013 年 07 月 本期列表 電子報首頁 過往電子報 聯絡我們 訂閱與取消
          「我國所得稅最近修法方向與展望」專題演講記實
 

【記錄:碩士班許椀茹】

財務報表反映過去企業之營運成效,其幫助報表使用者公司經營績效,進一步幫助決策之制定,而伴隨時代之變遷,資本市場全球化已是無法抵擋潮流,跨國企業林立的年代,若企業間能有共同語言,便能提高財報之透明度與可比較性,我國為提升企業之國際化與與競爭力,遂自2013年起,台灣所有上市櫃公司皆需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作為其財報之編制之標準,2015年更將其擴大至其他公開發行公司,全面與國際接軌。過去財團法人東吳大學會計系所同學聯誼會文教基金會與東吳大學會計學系已共同舉辦了一系列之IFRS新知充電班,就新舊會計各方面之差異進行探討,而第八期在102618日於城中校區登場,此次係就IFRS實行之後對企業所得稅負之影響,分為多個主題並探究各個層面,其中更邀請到了財政部賦稅署陳柏誠副組長主講我國所得稅法近日修法之方向與未來之展望,以期能使學術或業界之與會來賓更能了解此次所得稅修正案之修法意旨。

陳柏誠副組長於短短的50分鐘講演中,以輕鬆幽默的口吻講述近期稅法修改之處與其所帶來的影響。陳副組長開頭即一再強調:儘管我國已於2013年開始適用IFRS,但因財務會計與課稅之目的不同,在稅務方面並未完全依IFRS決定課稅基礎,因此在財稅會之間仍存有永久性與暫時性差異,這是適用前後的不變之處。因會計所得與課稅所得兩者本就是依不同的概念作為基礎,財務會計在許多科目與金額的認列上,公司仍能就其行業特性有自由選擇的空間,而於計算課稅所得時各科目之規範較無彈性,如折舊方法之選擇上,若財稅間所適用之情況不同,便會產生暫時性差異。陳副組長也提及導入IFRS使納稅人與稽徵機關之間的行政成本提高,因此目前的稅制改革係以能兼顧租稅目的與IFRS的發展下,縮短財務會計與稅法處理之差異為主要目標。

在介紹完財稅上之差異後,陳副組長緊接著帶入主題,首先講述為配合IFRS導入而修正稅法之重點,關於此部分可分作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未分配盈餘及首年度期初未分配盈餘增減變動數三個方向探討,有關營所稅在相關的稅法中增訂了有關權責發生制之定義、因法律修正導致成本與損費列支時點的變動及有關資產重估之規定;而後段針對商譽認列部份,說明稅法中目前對於無形資產的規定及相關攤銷爭議的處理,最後則是對於受控外國公司(CFC)的課稅制度與依照外國法律設立但實際管理處所(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 PEM)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的認定原則,CFCPEM原為企業進行租稅規劃時之常見手段,稅法對於此兩項之規範將成為反避稅機制,可防杜租稅規避進而追求租稅公平性。

上述幾項為我國與IFRS接軌後稅務上所面臨之問題與跟國際接軌的反避稅措施,而財政部亦於最有效的時間內將稅法做適當之修訂,陳副組長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清楚講述每個主題,以期能使在場各位瞭解現今修法之目標與方向。而在最後的問與答時間,無論業界與學界的參與者皆熱烈提出問題並釐清觀念,如對於CFC的適用條件中有關低稅負地區之規範,應以其名目稅率而非以有效稅率為標準等,陳副組長也一一回答各來賓的問題,使大家對於稅法的新修訂項目都有一定的了解與認知整場會上在陳柏誠副組長的鋪陳帶領下完全無冷場,氣氛也熱絡輕鬆,在最後大家也給陳副組長最熱烈的掌聲,在這短短不到一小的時間內,想必皆多有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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