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期 2015 年 10 月 本期列表 電子報首頁 過往電子報 聯絡我們 訂閱與取消
          會計學系順利完成2015年自辦外部評鑑
 

為促使各大學校院建立自我評鑑機制,自行辦理系所外部評鑑,教育部在完成第一週期系所評鑑(95-100學年)後,公布「教育部試辦認定大學校院自我評鑑機制及結果審查作業原則」之規範與標準,擇定獲「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及「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之34所學校為優先試辦對象。本校符合資格,於20135月提出第一階段自我評鑑機制認定申請,自辦外部評鑑實施計畫於20143月經教育部認定通過,自此,依據計畫內容展開自辦外部評鑑各階段作業。

本校自辦外部評鑑實施計畫規劃前置作業、自我評鑑、實地訪評、評鑑結果及改善與追蹤五項作業流程,評鑑重點項目--「實地訪評」作業於201591619日於城中及雙溪校區舉行自辦外部評鑑實地訪評活動,受評對象共計26個單位,包含學士班、進修學士班、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及學位學程等正式授予學位之各類班制(66班制),同時,亦藉此檢視本校推動通識教育之成效。

依據本校作業要點,本系於20154月邀請三位委員進行書面審查,6月修正報告後,201591718日舉行實地訪評,實地訪評委員包含台灣大學會計學系林世銘教授、台北大學會計學系黃瓊慧教授、台灣大學會計學系陳國泰教授、政治大學會計學系戚務君教授、中原大學會計學系廖益興教授、及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游萬淵營運長等6人,訪評流程包含:簡報、教學現場訪視、教學設施參訪、晤談、資料檢閱及綜合座談等,最後,由委員針對當日訪評情形相互討論後總結意見,提供受評單位做為改善之參考。本次評鑑項目除涵蓋課程設計、教師教學、學生輔導、學習成效及學術表現之外,重視資源的募集與使用效益,並融入國際暨兩岸交流與社會認同面向,做為系所修正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改善教育品質並發展辦學特色之基礎。六位訪評委員除了給予本系許多寶貴建議外,也高度肯定本系之辦學績效。

(以上部分內容摘自:東吳大學校園頭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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